系統套裝包輕鬆達標21 CFR Part 11繁瑣規範

2024.02.23

藥品、醫療器材要輸往美國,均受到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(FDA)嚴格的規範,包括USP 788:2011標準定義注射劑和注射液中外來、移動的不溶解顆粒污染;USP 789:2018標準定義了眼用溶液中外來、移動的不溶解顆粒污染等。

除了顆粒污染的規範外,美國聯邦法規第21編第11部分(21 CFR Part 11)是FDA制定法規中的一項標準,管理電子紀錄及電子簽章以確保數據有效、可靠。

須遵守21 CFR Part 11規範的行業包括製藥廠商、生物科技公司、醫療器材商、分析實驗室、病理學(毒理學研究)、食品業者、化妝品業者、動物健康領域公司,且規則也適用於所有為美國市場生產或開發產品的海外公司/組織。

這些規範包括建立工作說明文件、制定驗證以確保設備和軟體有正確設置、操作,且可識別無效或更改紀錄,適合機構檢查、審查和複製。

另外也必須使用安全、帶有時間戳記的系統來獨立紀錄操作員進入和操作的日期和時間,且紀錄變更不得掩蓋先前的資訊,可供機構審查。

這些工作執行起來瑣碎且曠日廢時,如果執行產品檢測的機器/系統能一併完成,將可大幅縮短工作流程。

CIX100 清潔度檢測系統建有21 CFR Part 11套裝包,提供系統設置和操作的檔案;若依照程序正確實施,相關檢測就會完全符合21 CFR Part 11的要求。

例如21 CFR Part 11要求廠商需驗證系統,包括安裝確認、操作確認及性能確認(IQ/OQ/PQ)以確保準確性、可靠性、一致的預期性能,以及識別無效或更改記錄的能力。若以CIX100套裝包支援執行,只要依照指定時間間隔使用軟體中的檢查系統,便可確保CX100正常運作。

另外,樣品檢驗的PDF報告可使用 Adob​​e Sign 功能提供電子簽章、追蹤樣品檢測報告;並可限制授權個人存取系統,管理每位使用者可執行的功能。

套裝包不僅可協助藥廠、醫藥器材商檢驗製程、產品清潔度,而且只要依國際標準規定使用預先定義的模板,一鍵點擊即可建立符合分析期間使用標準的分析報告,有助於簡化流程達到符合FDA有關電子紀錄和簽名的重要標準。

本文改寫自官網文章:Quick Guide to 21 CFR Part 11 Compliance for Cleanliness Inspections

編輯:楊雅棠

YT_Ya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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